快播这事,从庭审上看,公诉人完败,王欣的表现相当好,目前网上舆论一边倒的认为快播冤枉,技术无罪,那么,实际上是么?

实际上,公诉人一直没有真正抓到要点。

播放器自然无罪,所以暴风影音无罪。p2p本身也无罪,但是具体到快播这个项目上,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实,没有被庭审揭露出来,就是快播之所以高速发展,拥有这么庞大的用户,其背后的推广逻辑是什么,实际上,快播的确是依靠大量的色情网站和色情流量,可以说,在快播崛起的那些年,给中文色情网站分钱最多的国内公司(海外赌场的那种不好算),如果说快播不是第一,我还真想不出谁是第一。

当时的情况是,几乎所有中文色情网站的色情视频播放,都提示要先安装快播,这种色情捆绑的规模可以说是相当巨大的(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色情站长为什么要帮快播宣传呢?原因很简单,每个安装都有可以分到收入的。那么这些快播是否可以说自己只是提供了分销平台,而对流量来源不知情呢?

我在15年前自己做过联盟,10年前负责过百度联盟的产品,一个做流量采购的联盟平台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流量来源是哪里,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钱花到哪里去了。再者,连我一个和快播没有任何经济来往的人都知道快播的推广渠道大部分来自于色情视频网站,快播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如果说不知道,不清楚,那真就是睁眼说瞎话了。

为什么公诉方说快播的服务器缓存里70%都是色情视频,是不是说中国人70%看视频都是色情内容?真没那么夸张,这里唯一正确的解读是,因为快播大量依赖色情网站做产品的安装推广,才导致其缓存内容色情视频为主,王欣说不知情?才怪。

快播的价值依赖于色情流量,甚至可以说,没有色情流量就没有快播,即便快播不出事,急于洗白的快播也不会太值钱。

快播之前的成功根本不是技术的成功,有迅雷,电驴在前,快播根本没有新的技术突破,之所以能快速发展成为现象级产品,一直都是走擦边球路线,走色情推广路线,靠着巨头不敢碰的领域崛起。 今天,在蠢笨的公诉人面前,快播俨然成了所谓技术创业团队在恶法面前的杯具,这个对踏踏实实做技术做产品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是的,作为一个快播曾经的用户,一个经常上色情网站看片的具有恶俗趣味的人,我来抨击快播的确显得非常虚伪,非常不厚道;但我想说一下我的逻辑,即便我们不赞成有关的法律条款,但是在这条线前面,应该是人人平等的,你越过红线获得了竞争优势,就应该想到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否则对那些踏实创业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当然,这种不公平一直都存在,但是你不能说别人都过了红线没事,你过了红线就不应该有事,确实很多公司在草创初期是有原罪的,有些成功洗白并成为巨头,你觉得自己倒霉,但是这不代表你是清白的。 另一条逻辑是,我非常讨厌撒谎。

王欣!绝对!比谁!都!清楚!快播!多么!依赖!色情!流量!!!!

我个人实际上并不希望王欣坐牢,毕竟希望国内的创业者不要承担太大的风险和心理压力,同时我也不认为快播是个坏产品,但我不认为他是悲情英雄,快播的成功的的确确一直是靠色情推广,和技术多大的关系。

技术创业者们,好好做自己的产品,王欣的路数你们学不来,他的杯具和你们也没关系。

原文:http://weibo.com/1641550843/DceI5e2ou